日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市教委关于公布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先进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我院荣获“2016年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荣誉称号,贾军、陶文超、王曦、史连峰、赵秀强5名教师被评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教师”。
一直以来,学院在体育教学、体质达标测试、阳光体育运动以及体育竞赛的管理上予以高度重视。2016年,社科部(体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工作和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加强运动队训练,学生的体质健康与运动技能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